設計要達到既定的目標,---般都要在一定的程序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地完成各項內容,經過綜合評價完成最終方案,因此,北京工業設計認為研究設計的程序有其必要性。“程序’最初是用在計算機領域中的專有名詞,是為實現特定目標或解決特定問題而用計算機語言編寫命令序列的集合,為實現預期目的而進行操作的一系列語句和指令。一般分為系統程序和應用程序兩大類。
把程序引入到產品研發領域是設計管理中的一部分,成為管理方式的一種。程序能優先勾畫出了事態的發展變化過程,是發揮協調高效作用的工具,是方案合理性和必要性必須經歷的過程,程序對于規劃細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程序的設計方法
程序設計的方法是產品開發流程的規劃思路。一般程序設計的出發點都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設置目的。
設置要達到的目的一定是程序的第一個步驟,任何程序的設計都為了要完成的目的而存在。目的反映了設計與作品的實踐關系,因此,北京工業設計認為設計活動必須以目的為依據,使目的貫穿設計過程的始終。一般的設計目的實施都根據需要進行任務陳述,可用技術能力、產品平臺及生產系統對信息進行處理,陳述產品識別目標市場,為接下來的設計,提供產品的基本功能、產品特征、概念和設計細節描述并指定任務的面向。
(2)手段歸類。
實現設計的目的必定會使用多種方式方法,針對完成目標的效果,組織不同的設計手段,參與產品研發的不同階段;設計適合的完成方法會為設計成果的有效表達添磚加瓦。在程序制定之初,為設計選用恰當的方式方法也是提高工作效力的必要手段。